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以高质量履职彰显政协担当

2026-07-21 10:51:06 作者:纳康清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围绕“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一核心命题,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系统擘画了新时代正确政绩观的理论体系和实践范式。这些重要论述不仅为广大党员干部校准了思想和行动的坐标,也为新征程上不断创造新的伟业提供了根本遵循。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是专门协商机构、统一战线组织,其独特的政治属性和职能定位,决定了政协机关干部和政协委员必须树立并践行契合新时代要求、贴合政协工作实际的正确政绩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深刻把握正确政绩观的理论内涵、实践要求,主动校准履职坐标、校正工作偏差、提升履职质效,是新时代政协系统强化政治建设、提升履职能力、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课题。

一、深刻领悟正确政绩观的内涵和要求,筑牢思想根基。政绩观是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履职尽责中的集中体现,决定着工作成效和事业成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坚持党的性质宗旨的内在要求,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检验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政治品格的“试金石”。对于政协组织特别是领导干部而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政协不是权力机关,而是政治组织和专门协商机构,我们的“政绩”主要体现为服务大局的贡献度、凝聚共识的广泛度、建言资政的精准度、为民服务的实效性。必须摒弃“无所作为”的错误认识,更要防止追求表面热闹、形式大于内容的“花架子”政绩,而应聚焦主责主业,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实效,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的成效,把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质效,作为检验我们工作成绩的根本标尺。

二、清醒认识政绩观上存在的偏差和问题,深刻对照反思。对照正确政绩观的要求,结合日常履职学习情况,我认为当前在个别领导干部中,政绩观偏差的现象依然存在,需要高度警惕并着力纠正。要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各级干部和广大政协委员牢固树立“为党分忧、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理念,始终坚持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把服务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广泛凝聚共识作为履职尽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强履职本领,提高建言资政的“含金量”和凝聚共识的“宽广度”,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履职实绩,为助力全县“十五五”良好开局、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新成县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

三、立足政协职责和定位,在履职中践行正确政绩观一是在把牢政治方向中校准政绩坐标。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政协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把围绕党政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作为履职主线,县委想什么、政协议什么,政府干什么、政协帮什么,群众盼什么、政协呼什么,使政协履职与全县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二是在深化协商民主中创造履职实绩。围绕县委“353”发展思路,聚焦全县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精心选择协商议题,深入调查研究,提高建言“靶向性”和“含金量”。不追求协商活动的数量和规模,而注重协商过程的规范和协商成果的转化落实,推动意见建议从“纸上”落到“地上”,切实助力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有效施策。三是在广泛凝聚共识中彰显担当作为。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中心环节,创新载体和方式,通过委员学习、座谈交流、政策宣讲等,面向社会各界做好宣传政策、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既要做好“存异”基础上的“求同”,也要在“求同”过程中包容“存异”,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四是在坚持人民至上中践行初心使命。牢固树立“人民政协为人民”的理念,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完善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推动委员下沉基层、深入群众,倾听民声、反映民意、汇聚民智。聚焦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实际问题,通过提案、社情民意信息、调研视察、民主监督等形式,协助县委、县政府办好民生实事、破解民生难题。五是在加强自身建设中锤炼过硬作风。带头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察实情、说实话、谋实策、求实效。坚持质量导向,优化履职流程,改进文风会风,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和服务委员、联系群众中去。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自己、带好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教育引导广大委员珍惜荣誉、知责思进,以模范行动展现新时代政协委员的风采。

(作者系成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