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历史沿革考述

2026-05-22 15:45:17 作者:李伟

甘肃省天水市甘谷县,地处渭河中上游,南依朱圉山,北临渭河水,建置可上溯至春秋时期秦武公所置之冀县,距今已有2700多年历史,素有“华夏第一县”之称。其地名历经变迁,先后更名为当亭、黄瓜、黄城、伏羌等,最终于民国时期定名甘谷。本文梳理了改名过程、归属变化及存在时长,考辨“冀县”“伏羌”等历史地名的得名原因,厘清北宋时期“甘谷”地名的缘起、金元时期建制递变,以及甘谷与伏羌两地长期的历史地缘纠葛。

一、冀县时期(先秦至隋)

(一)秦武公伐冀戎置冀县。《史记·秦本纪》:“(秦武公)十年,伐邽、冀戎,初县之。”这条史料明确了两点:第一,秦武公十年(公元前688年)征伐邽戎、冀戎取得胜利,并在这两地设县,这是中国最早设立的县份之一。第二,“初县之”三字,表明这是一种开创性的行政建制,将征服的戎人聚居区纳入秦国的郡县体系,而非沿用分封制,冀县由此诞生。秦一统六国之后,冀县隶属陇西郡。

【《史记·秦本纪》】

(二)两汉魏晋。《汉书·地理志》追溯西汉建置时称“冀县属天水郡”,西汉之制多承秦旧,秦代置冀县后延续不废。《括地志》记载:冀县属天水郡,东汉改天水为汉阳郡,治冀。可知冀县是东汉时期汉阳郡的郡治所在。

《汉书·地理志》天水郡载:“冀,《禹贡》朱圉山在县南梧中聚。”这是朱圉山见于史籍之始。《太平寰宇记》卷一五〇转引此条记载,并补充:天水冀县有朱圉山,在县南梧中聚地,俗名严山。另引《十三州志》所载:“朱圉有石鼓,不击自鸣,鸣则兵起。”史料互证,秦汉时期,冀县的县治应在朱圉山一带。东汉明帝永平十七年(74年)改天水郡为汉阳郡,冀县仍属汉阳郡。

【元和郡县图志·卷三十九】

《元和郡县图志》载:更始二年(24年),“冀县属天水郡,后汉隗嚣自称西伯,都于此。”冀县一度成为割据政权的都城。当时流传民谣:“出冀门,望羝群。有一跛人,欲上天。谓天可上,地上安得人?”此谣以跛人喻隗嚣,预言其终将失败。西晋武帝泰始元年(265年),分雍州陇西、南安、天水、略阳、武都及凉州金城、阴平七郡置秦州,冀县为秦州治所,统辖七郡,是陇右的政治中心。西晋末年永嘉之乱后,冀县先后属前赵、后赵、前秦、后秦、西秦等政权,县名未改。北魏统一北方后,冀县仍属天水郡,直至北魏中期。

(三)北魏改当亭县

北魏太平真君八年(447年),冀县更名为当亭县。《魏书·地形志》天水郡条:“当亭,真君八年置。”此处“置”,《元和郡县图志》解为改置,“后魏以冀为当亭。”即由冀县改名为当亭。当亭县建制稳定沿用至西魏,存在约110年。

(四)北周改黄瓜县

北周取代西魏后,又将当亭县改为黄瓜县。《元和郡县图志》曰:“周为黄瓜。”《水经注》云:“藉水又东,黄瓜水注之。其水发源黄瓜西谷,东流迳黄瓜县北,又东,清溪、白水,左右夹注。”“黄瓜县”因此得名。黄瓜县治在黄瓜水和耤河的交汇之处。黄瓜县存在时间较短,自北周建立(557年)至隋朝建立(581年),仅24年。

【《太平寰宇记》一百四十九】

(五)隋代:黄瓜—黄城—冀县

隋朝统一后,文帝时期仍称黄瓜县。至炀帝大业二年(606年)并省州县,改黄瓜县为黄城县。不久,又废黄城,复名冀县。“黄城”存在时间不足一年。隋末冀县之名延续至唐初。

综计冀县之名(含短暂中断)自公元前688年沿用至公元620年,长达1308年(扣除当亭、黄瓜时期,实际使用冀县之名亦超过千年),是甘谷历史上使用最久的县名之一。

【钱坫《新斠注地理志》】

(六)冀县得名考辨

“冀县”设于秦武公十年(公元前688年),得名于当时在这一带活动的“冀戎”部族,与“希望”之义无关,更与“冀州”之“冀”无关。

清代学者钱坫《新斠注地理志》云:“冀,后汉书今伏羌县也。《史记・秦本纪》:秦武公伐冀戎,县之。《说文解字》作‘骥’。”按《说文》所收“骥”字,本义为千里马。秦人先祖非子善养马,为周孝王牧马于汧渭之间,秦人因之世擅养马之功封于秦邑。“冀”与“骥”音形相近、字形互通,冀戎之名或与马相关,暗示该部族以养马著称。

二、伏羌县的出现与演变(唐至清)

【《太平寰宇记》】

(一)唐代:伏羌县的初设

唐高祖武德二年(619年),唐朝平定割据陇右的薛举政权。《太平寰宇记》卷一五〇载:“唐武德二年,平薛举,改置秦州,仍立总管府,管秦、泯、洮、叠、文、武、成、康、兰、宕、扶等十二州。”此时秦州领上邽、成纪、秦岭、清水四县,古冀县旧境暂未恢复县级建置。

次年(武德三年,620年),在原冀县地置伏州,同时设伏羌县,州、县同治。《元和郡县图志》载:“武德三年,初立伏州,仍置伏羌县。八年,罢伏州,以县属秦州。”“伏羌”二字,意为“降伏羌戎”,唐朝以武力征服当地羌人、确立统治。自此,沿用了千余年的“冀县”之名被取代。

唐代安史之乱波及伏羌县,大约在肃宗上元年间(760年),伏羌县被吐蕃占领,并统治了约90年。至宣宗大中三年(849年),凤翔节度使李玭收复陇右,伏羌县重新归唐。《寰宇记》云:“大中三年八月,凤翔节度使李玭收复。今理于成纪县。”收复之初一度寄治于成纪,但不久即恢复旧治。唐初陇右行政区划调整频繁,武德八年废伏羌后,次年(九年)于“伏羌废城”置盐泉县;贞观元年(627年)改盐泉为夷宾;贞观二年省夷宾;贞观六年省长川县。以上数处短时建制,辖境皆与伏羌故地交错重叠。

【明·郭子章《郡县释名》】

【《太平寰宇记》卷一百四十九】

(二)五代至宋初:降为伏羌寨

唐末至宋初,陇右地区屡经战乱,伏羌县处于宋蕃、宋夏对峙的前沿。户口耗减、城邑凋敝,最终被废为军事寨堡。《宋史·地理志》载熙宁三年(1070年)“增伏羌砦为城”,可知此前伏羌的建制为“砦”(寨)。寨是宋代边防体系的基层单位,驻军而不设民政长官。

建隆三年(962年),秦州上言吐蕃首领尚波于等进献伏羌县地,宋朝“因以旧城置寨”,自此伏羌由县级政区彻底转为边防军事寨堡。

(三)北宋:升为伏羌城

熙宁三年(1070年),北宋朝廷在经略熙河路的过程中,将伏羌寨升格为伏羌城。《宋史·地理志》秦州天水县条下记:“天水,上。监一:太平。城二:伏羌城。熙宁三年,废丹山、纳述、干川三堡,增伏羌砦为城。有得胜、榆林、大像、菜园、探长、新水、柽林、丙龙、石人、驼项、旧水一十一堡。”伏羌城下辖十一堡,成为秦州西部的军事重镇。其中“大像”堡即因今甘谷县大像山上的唐代大佛而得名。《宋史》还提供了伏羌砦的兵力构成:“伏羌砦二门,二大部族,三十二姓,三十三小部族,总兵马一千九百九十二。”可见伏羌不单是戍防堡垒,同时也是管控沿边蕃部的核心据点。

(四)金元明清:伏羌县的复置与延续

清《巩昌府志》载:“金复陞为县,属巩昌路。”据此可知金代伏羌城或仍属秦州,且一度废置。

元代,伏羌县正式复置。《元史·地理志》巩昌府下领伏羌县,隶于巩昌总帅府。

明代,伏羌县隶属巩昌府。《明史·地理志》载:“伏羌,府东。”

清代沿明之旧,《大清一统志》亦云:“伏羌县在巩昌府东。”自元至清,伏羌县稳定存在六百余年,县治位于今甘谷县城。

“伏羌”之名自唐武德三年(620年)启用,至民国十七年(1928年)废止,历经1308年。

三、“甘谷”地名的出现及演变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韩琦筑甘谷城】

(一)北宋:韩琦命杨文广修筑筚篥城

治平末年(1067年),宋夏边患严峻。判永兴军、陕西四路经略安抚使韩琦以边事紧急,檄秦凤副都总管杨文广在筚篥川旧址修筑城寨。《续资治通鉴长编》载韩琦督筑甘谷城始末:“初,秦凤副都总管杨文广受韩琦檄,筑筚栗城。文广即饬诸将,声言城喷珠,率众至其处,日已暮,乃急趋筚栗城。屯列既定,迟明,虏骑大至,知不可犯而去,遗书当白国主以数万精兵逐汝。文广遣裨将袭其后,所获甚多。或问其故,文广曰:‘先人有夺人之心,必争之地,彼若知而据之,则未可图也’”。杨文广声东击西,扬言筑城喷珠,实则急赴筚栗布防,敌骑退却后乘势袭其后,大获全胜。

筚篥本为乐器之名。《旧唐书》《太平御览》等文献记载:“筚篥,本名悲篥,出于胡中,其声悲。”亦云:“胡人吹之以惊中国马云。觱篥。乐部曰:觱篥者,笳管也。卷芦为头,截竹为管,出于胡地。”“筚栗”之名,或因此地川谷狭长、两端微翘,形如筚篥之管,故称“筚栗川”,后筑之城因川得名,是为筚篥城。

甘谷县政协“三亲”实地走访位于甘谷县大庄镇“杨家城子”村,据村中的老人魏建华口述:“原来这个地方上大下小,样子像古代的乐器筚篥,村民有‘城子上’‘城子下’的叫法,还有营房川的旧名。以前周边有墩台,曾经挖掘出灶台和土炕,后来被村民填平修地种田。”民间口述与文献地望记载彼此印证,为筚篥城故址定位提供鲜活佐证。

【《宋史》马仲甫传】

(二)马仲甫修筑甘谷城

至宋神宗熙宁元年(1068年),旧筚栗城或已废毁。时任秦凤路都转运使的马仲甫,在青唐吐蕃与西夏之间的战略通道上,寻得筚栗城故址重新经营,自鸡川寨起修筑堡寨,向北拓展至南谷,使周围数百里成为内地。工程既成,朝廷赐名“甘谷堡”。“甘谷”作为地名始见于此。

熙宁四年(1071年),甘谷城增置堡寨。《宋史·地理志》载:“甘谷,熙宁元年置。有吹藏、大甘、陇诺三堡。四年,置尖竿、陇阳二堡。”甘谷城下辖五堡,与伏羌城同属秦州,相距约185里。甘谷城是北宋中后期宋夏边防的关键屏障。

【《金史·地理志·河东南路》】

(三)金代:置甘谷县

金代,在甘谷城的基础上置甘谷县。《金史》云:“冶坊、甘谷、清水,宋旧县。”明确金代甘谷县是“宋旧县”的继承,属巩州,贞祐年间一度改隶西宁州。

【清《通渭县志》】“安远古城”和“甘谷古城”

(四)明代:甘谷废县

根据《明史·地理志》“通渭,宋置。有甘谷废县”的记载可推断:甘谷县在明代已不再作为行政区划存在,只保留了历史地名和“废县”遗址。“甘谷”彻底成为地理标识和历史遗迹存于通渭县境内。

(五)“甘谷”地名来源

甘肃甘谷县之“甘谷”二字,地方宣传常释为“甘甜之谷”。然而,此说在宋代及更早的正史中并无记载。甘谷地名有三种不同的来源与所指。

一是名副其实的“甘甜之谷”:据东晋《抱朴子》及北宋《太平御览》载,南阳郦县(今河南南阳)山中有甘谷水,其水之所以甘甜,是因为山谷左右遍生甘菊,菊花堕入水中,历久弥香。这是唯一有文献依据的“甘甜之谷”。

二是即古之甘水所在:《水经注》载:“渭水又合甘水,水出南山甘谷……”此水位于今陕西西安市鄠邑区。

三是千年古镇“甘谷驿”。据康熙《内府舆》记载:“千古驿,驿站年久古老,得名千古驿。”后转音“甘谷驿”。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云:“因川谷盛产花生、芝麻,其味甘甜,因名甘谷驿”。

四是甘肃甘谷县。北宋熙宁元年(1068年)筑“甘谷城”地名来源《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十九:“乙亥,名秦州新筑大甘谷口寨曰甘谷城,即筚篥城也。”根据“大甘谷口寨”这一名称,可知“大甘”是一个早已存在的本地地名,指一个寨堡或一个聚落。语言属性为蕃语音译。因“大甘”位于某条山谷之中,该山谷被称为“大甘谷”“大甘”是专名,“谷”是通名。大甘谷口:指“大甘谷”的出口处(谷口)。故名“大甘口寨”,宋神宗赐名时,省略了“大”和“口”,只取“甘谷”二字。

此处“甘谷”的本义是:“大甘”所在的那条山谷。它并非描述“甘甜”,而是由专名加通名构成的标准地名结构。今甘谷县古坡镇羌甘峪村(音译“羌甘”加通名“峪”),命名逻辑类同。

甘谷城所辖五堡为陇阳、大甘、吹藏、陇诺、尖竿等。其中,陇阳(陇山之阳)与尖竿(地形如尖竿)为汉语地名;吹藏与陇诺为蕃语音译。吹藏中“吹”为记音,“藏”指吐蕃部落;此类汉藏融合地名,是宋代西北民族交错杂居的直接遗存。

甘肃甘谷县地方宣传的“甘甜之谷”说无原始史料支撑,与北宋边防要塞的历史背景矛盾,且宋代秦凤路沿边堡寨无此类命名,此俗说缺乏文献依据,理应摒弃。

四、民国:改名与新的分离

【民国三十年(1941年)甘谷地图】

【民国三十年(1941年)通渭地图】

民国十七年(1928年),民国政府为消除带有民族歧视与征服色彩的地名,体现“五族共和”及民族平等的理念,废除“伏羌”之名,定新的县名为“甘谷县”。

从历史角度而言,伏羌县最应改名为“冀县”。甘谷全境乃古冀戎之地,自秦武公十年(前688年)置冀县以来,历经秦汉魏晋隋唐,“冀县”之名累计使用长达一千三百年,是这一区域最早的县名,也是华夏县制之源。文人学者追溯伏羌沿革,无不以冀县为正宗,以为“伏羌”乃临时之号。若将伏羌改回冀县,则名正言顺,一洗千年征服色彩,恢复先秦旧观,于史有据,于制为合。且当地士民对“冀县”二字怀有极深的认同与眷恋。冀县之设,早于后世诸多名邑。然而1914年北洋政府内政部清理全国重复县名时,已将直隶州冀州(今河北省冀州区)降为县,定名“冀县”。依当时政令,县名不得重复。

至1929年甘肃省正式推行改县名时,“冀县”二字已被他省占用,无法复用。民国政府内政部遂翻检史书,于伏羌县周边寻觅古地名,最终发现北宋熙宁元年(1068年)所筑“甘谷城”,虽废弃600余年,然“甘谷”二字见于正史,且无歧视含义,遂以此名取代“伏羌”。

由此形成特殊历史格局:用宋代出现的“甘谷”之名,辖唐以来“伏羌县”的千年旧地,但是古代甘谷县的核心区域,仍在通渭县手中(当时属通渭县的城子乡等地)。造成了民国时期甘谷县有名而无其实的情况(古甘谷故地不在其辖境)。

【民国《今县释名》·吕式斌撰著】

民国时期吕式斌撰著的《今县释名》载:“甘谷,本冀戎地,秦武公十年,伐冀戎县之,元魏为当亭县,后周改曰黄瓜县,唐武德三年,更名伏羌,有甘谷城,宋熙宁元年置,在县北,金因置甘谷县,元废,民国十八年,改伏羌县为甘谷县,有三都谷,盖以此名。”

【民国十九年(1930年)《中国地名大辞典》】

民国十九年(1930年)国立北平研究院出版的《中国地名大辞典》载:“甘谷(今县名)在甘肃天水县西北百二十里,古冀戎地。汉置冀县。晋永嘉后废。北魏改当亭,隋复曰冀城。唐改为伏羌;后陷吐蕃。宋置甘谷、伏羌二城。金升甘谷县。元又升伏羌为县,省甘谷入之。明、清及民国初因之。民国十七年三月,复改伏羌为甘谷,直属甘肃省政府。”这两段史料虽在沿革细节上存在舛误,但勾勒了甘谷县从冀戎地至民国改名的沿革脉络,关于民国改名缘“有三都谷,盖以此名”的记载,可作为当时社会共识的旁证。

五、最终的团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甘谷”之名和“甘谷”之实得以融合。1950年,新中国调整行政区划,将原属通渭县的安远区(包含古甘谷县城子乡等十四个乡)整体划归甘谷县。至此,源自宋代的“甘谷”之名,在民国时期被重新启用,赋予原伏羌县这片土地,而古甘谷城的核心故地,也在1950年划归甘谷县,终结1929年以来名实分离的历史。

1958年12月,甘谷县与武山县、漳县合并为武山县,甘谷县降为甘谷人民公社;至1962年1月,三县建置各自恢复,甘谷县复立。

今甘谷县之地,即古代冀县、伏羌县之旧疆,亦涵括宋代甘谷城之故地,实现了“甘谷之名”与“伏羌之地”及“冀县之源”的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