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典为纲,以法治为径

——民法典与生态环境法典在甘肃高质量发展中的规范保障作用

2026-05-21 12:49:45 作者:李张发

法治是衡量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关键标尺。在甘肃省2026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全面推进之际,立足法律实务视角,深入阐释民法典与生态环境法典的核心制度安排及其在我省高质量发展中的规范功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民法典——民事权利体系化的制度基石

作为私法领域的基础性、集成性法律文本,民法典全面规定了民事主体在人身与财产两大领域中的权利边界与行为准则。对于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关键期的甘肃省而言,民法典的价值不仅体现为权利宣示,更在于其可操作、可裁判的制度功能。

1.为乡村振兴提供稳定的产权制度保障。我省农业人口规模较大,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等构成广大农民的核心财产利益。民法典通过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特别法人地位,完善土地经营权的流转规则,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清晰的法律路径。在基层治理实践中,民主协商机制可依托民法典的规范框架,将农村常见的地界纠纷、相邻关系、婚姻家庭矛盾纳入法治化解决轨道,有效降低纠纷解决成本。

2.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可预期的交易规则。民营经济是我省经济增长的关键驱动力。民法典合同编系统整合了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保全、变更、转让、终止及违约责任的完整规则体系,突出强调契约精神与诚实信用原则。无论是大中型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都能够在民法典中准确预判自身行为所对应的法律后果,从而提升市场交易的安全性与效率。在我省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过程中,民法典所确立的统一的民事规则,正是打破地方保护、消除市场壁垒的法治基础。

3.为人格权益保护提供独立且充分的规范依据。民法典首次单独设立人格权编,将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及个人信息保护等纳入一体化保护框架。在数字化转型加速的当下,个人信息泄露、网络侵权等问题日益突出,民法典为受害人提供了明确的请求权基础与救济途径,切实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尊严与安全的法治期待。

二、生态环境法典——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路径

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与颁布,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法律体系实现了从分散立法向系统整合的重要跨越。该法典整合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资源节约、绿色低碳发展等领域的法律制度,为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供了完整的规范体系。甘肃地处黄河与长江上游,是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的关键区域,生态环境兼具敏感性与战略重要性。生态环境法典的实施,对我省具有不可替代的制度意义。

1.强化流域治理与生态保护红线的法律约束力。该法典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及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强化了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补偿制度。我省应严格依据法典规定,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持续推进水土保持、荒漠化防治、湿地修复等重点工作,确保黄河甘肃段生态功能的持续改善。

2.为绿色发展提供制度激励与行为底线。该法典确立了污染者承担责任、环境信息依法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付等核心机制。在我省大力发展新能源、循环农业、生态旅游等绿色产业的背景下,法典既划定了不可逾越的生态底线,也为合规企业提供了稳定的经营预期。

3.推动形成多元共治的现代环境治理格局。民主协商会作为凝聚共识的重要制度平台,可借助生态环境法典的规范指引,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利益平衡、政策优化、监督落实等议题,协调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与公众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从而提升环境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法典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治的权威性在于认同。在我省全面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关键阶段,民法典与生态环境法典的普及宣传,不仅是普法工作的常规内容,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我们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两部法典为规范依托,通过民主协商会这一重要渠道,凝聚社会共识,汇聚法治力量,共同书写甘肃高质量发展与高品质生活的法治新篇章。

(作者系省政协委员,北京市炜衡(兰州)律师事务所律师)